中国第一个PPP项目早在1984年就出现了,而在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领域大规模推广要从2002年开始。在引入市场机制以后,政府角色就要有一个转换,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成发起者、购买者、监管者、最后保证人的角色。此后PPP就作为一个机制,后来甚至成为一个理念,开始被大家广泛采用。那么问题来了,PPP到底是何方神圣? 简单来说,PPP就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项目就是由政企合作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可以这么理解,第一个“P”指公共部门,包括政府,政府直接控制的企业等等。第二个“P”指私营部门,但并不是指从所有制角度定义的私营部门,而是以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竞争来获得公共服务项目的企业、资本,有可能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企业,一样可以通过竞争获得项目的。第三个“P”比较简单,就是合作伙伴关系的意思。他们的关系也较为平等,共同提供服务、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分担风险、共同分享利益。 这里面牵扯了两个很重要的关系,资金利益与责任公担。因为政府并不是一个盈利单位,它的钱来自税收,税收的主要属性是稳定、稳定的增长。但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一次性或多次投入大量的资金,然后慢慢回收成,并且是一定要赚取利润的。由于资金时间不对等,所以就需要融资,钱从哪儿来,说白了是向居民(服务者)收费,或者是政府用税收来购买,政府购买以后让被服务者去享用,也就是筹资。同时还要考虑服务成本的资金。 如何解决责任共担的问题,这也是影响PPP工程的重要因素,即政企之间缺乏合作精神。从政府讲有一种卸包袱的思想,希望向私营部门推卸这种责任和风险,也有对私营部门不信任的问题。而私营部门,则存在对公用事业特点理解不足,什么资金都进来,其中有些资金是不适合做这个的,它需要比较高的回报,需要冒更多的风险,但是公用事业是风险比较低,回报不高但比较稳定的行业。 同时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是为了赢利。设施运行、使用过程中,收费是免不了的。那么如何收费、收费多少、收多少年、收费标准如何调整等等必须约定清楚。倘若为了快速上项目,不清晰界定权责利,必然是后患无穷。比如,项目建成后,建设方一直以亏损为由,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整个经济的运行成本可能会因而提高。 这就是PPP项目的核心内容,目前从发改委发布的消息可以了解到,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层面,发改委不断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出台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通过推广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运营,建立了PPP项目库,已发布PPP项目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 除了资金利益与责任分担的问题外,需要注意的是,PPP项目毕竟属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具有生产性。而政府参与又让社会资本看到了PPP项目获利的稳定性。这可能诱惑社会资本争先恐后地参与。扎堆乱入及不协调发展极有可能发生,并导致资本竞争力倾斜、社会的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等会因而受到影响。 (责任编辑:王英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