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监测系统包括四个工作环节,依次为: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指数编制和指数发布。系统建设主要有数据报送平台和数据处理程序。
①数据采集:国产铁矿石数据采集工作由钢铁协会代管的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负责,采集覆盖全国14个省(区\市)、32个矿区的国产铁精矿出厂成交含税价格;进口铁矿石数据由钢铁协会和五矿商会成立的进口铁矿石联合办公室报送(钢铁协会市场调研部负责),数据来源为钢铁协会及五矿商会的会员企业与国外出口商签订的进口铁矿石合同数量及价格。
②数据审核:对已经保存到数据库的数据进行有效性检验以及数据类别检验两种类型的工作。一是数据时效性检验。核查所有采集到的原始信息的有效性;二是审查明显过高或过低的铁矿石价格;三是对价格结算方式、交货状态(品位、港口、矿石类别以及长协和现货合同等)进行甄别。
③指数编制:按指数编制方案规定的办法进行计算从而形成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的过程。该工作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对基础价格数据进行审核、整理和汇总,二是按方法论编制价格指数,三是发布前对结算结果进行审核。
④指数发布:经审核批准后的指数及其分析报告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称对外发布。具体工作由指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发布当日的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及平均价格变化情况。发布渠道为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CCTV-2)每周一晚经济信息联播首发,其次为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冶金报》及钢铁协会和五矿商会网站等。
⑤保障机制: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工作由“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编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价格指数的编制和发布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制定了《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编制方案》、《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保障指数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